譯序
Simon Johnson是MIT史隆管理學院的教授,在2007,2008年,擔任國際貨幣經金會(IMF)的首席經濟學家。 baselinescenario.com是他的Blog。
這篇文章於2009年四月初登出後,在美國引起廣大的迴響,細讀之後,發現這絕對是當代的重要文獻。文中Johnson教授以親身的經驗,來剖析本次金融危機的開始與可能的解決方案。
為了要讓更多的人了解這個觀念,特將此文翻譯,歡迎大家轉寄。越多人能了解,我們就能越早越和平的度過本次的危機。
出路
當我們只專注在當前的金融危機(不去管廣泛經濟面的問題),我們面臨兩個主要且互相影響的問題。第一,病重的銀行將會把財政刺激所引起的復甦抵銷掉。第二,金融業在政治上的力量,給予了它們在公共政策上的否決權,即使已經失去了大眾的支持。
大型銀行似乎在金融危機開始後才得到政治上的力量。當金融系統那麼脆弱的時候,一個大型銀行的失敗可能會導致比平時更大的災難,雷曼兄弟相對於花旗銀行或者是美國銀行仍算是較小的金融機構。這些銀行在華盛頓敲定交易的時候也在散播這種恐懼。美國銀行警告政府,它可能無法完成並購美林的交易後,他收到了它的第二份紓困資金,財政部不想預計交易無法完成的景象。
美國現在面臨的挑戰對於IMF的人來說已經很熟悉了。假如你把國家的名稱遮住,只把數據顯露出來,毫無疑問的在IMF工作的人會說:把那些問題銀行國有化並且有必要的話分拆它們。
當然,從某些方面來講,政府已經控制了銀行體系。政府保證了大型銀行的負債,這也是它們現在唯一能獲得資金的管道。同時,聯準會擔負起了私人銀行應該提供經濟活動信貸的腳色。但是聯準會能做的仍然有限,消費者與公司仍然依賴銀行提供貸款,而銀行現在由於缺少資產負債表與缺乏誘因去放貸。政府也對誰去經營銀行與他們怎麼經營沒有實質掌控權。
銀行最根本的問題是它們在證券與貸款上所承受的巨大損失。但它們不想要全部認列這些損失,因為那將會把它們推入資不抵債的境地。所以它們使用拖延戰術並且要求施捨,這些施捨不夠它們恢復健康(再者,它們也不願意公佈它們到底需要多少援助)但是卻足夠讓它們再存活久一點。這種行為是具有腐蝕性的,不健康的銀行不是不願意借款(儲藏資金當作儲備)就是它們會把資本賭在高風險的貸款或投資上,期望獲得超額報酬,不過有可能完全不會獲得報酬。不管哪種行為,經濟將會繼續受挫,銀行的資產也會繼續損失—惡性循環因此產生。
要打破這種循環,政府必須要強迫銀行正視它們自身問題的嚴重性。根據IMF的了解(美國政府過去也在數個新興經濟體上有所堅持),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銀行收歸國有化。反而,財政部嘗試一間接一間銀行提出紓困案就像是銀行握有所有的籌碼一樣,財政部扭曲了每一次的協議,來使的政府的所有權達到最小化,並且發假誓說政府有權力影響銀行的策略與營運。
國有化並不代表永遠的由國家所有。IMF的建議會是增加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規模。FDIC的介入基本就代表了一個政府控管的銀行破產程序。它將會允許政府踢除現有的股東,替換失敗的管理階層,清理資產負債表然後再把銀行賣給私人投資者。這樣做最主要的好處是立即承認損失並且在變的更嚴重之前就把問題解決。
政府必須審視資產負債表並且挑出哪些銀行無法存活過嚴重的衰退。這些銀行必須面臨抉擇:把你的資產減值至它們真實的價值並且在30天內增加資本或者是被政府接管。政府將會把接收的銀行進行資產減值—認清現實—然後把這些資產轉移到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然後進行資產清理嘗試為納稅人取回一些殘值(就像是RTC在1980年代的存貸危機中所做的一樣)。銀行剩餘的部分—乾淨且有能力再次進行借貸的部分,也是被其他貸款者與投資者信任—可以再被賣出。
根據IMF的數據,清理巨型銀行將會是很複雜的也會花費納稅人很多錢,長期來看,要清理銀行體系可能要花費1.5兆美元(10%的美國GDP)。只有有決定性的政府行動—全面清理。這也許像是下重藥,但是實際上,雖然是必須的卻也是不夠有效的。美國面臨的第二個問題—金融寡頭的權力—是與信貸危機同樣重要的。IMF針對這個問題的建議將會很簡單—打破金融寡頭的狀態。
巨大化的機構會不對稱的影響公共政策;我們現有的主要銀行透過”大到不能倒”來獲取它們的權力。國有化與再次私有化並不會改變這種狀態,當我們把導致危機的現有銀行人士替換之後,新進的經營階層仍然會取得權力,金融寡頭也只是換了個名字而已。
理想上,大型銀行應該要依據地區或功能被分拆成中型銀行。但是實際上執行會有困難,因為我們都想盡快的賣出銀行所以它們只能以一個整體被賣出,不過可以附加條件要求,在之後的一段時間內那些被賣出的銀行必須被分拆。仍然由私人所握有的銀行也必須受到規模上的限制。
這似乎看起來像是武斷且冷酷的手段,但這是限制一個重要產業中私人機構的權力的最好方法。當然有人會抱怨在一個分散的銀行體系中效率成本會增加,而且這種成本是真的會發生。然而,當大到不能倒的銀行—一個金融自我毀滅性武器—倒閉的時候的成本也是。任何東西大到不能倒的時候也是大到不應該存在的時候。
為了確保有系統的銀行分拆與避免危險的大怪獸再度出現,我們也需要全面檢視反壟斷法。反壟斷法是100多年以前創立的,旨在對抗工業性的壟斷,已經不適用於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現在金融業的問題不是單一銀行有足夠的市佔率可以影響價格;而是單一機構或者一群相關聯的機構破產的時候會拖垮整個經濟。歐巴馬政府的財政刺激計畫與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相似,但是我們需要的是模仿老羅斯福(Teddy Roosevelt)的反壟斷。
針對管理階層的薪籌限制有點民粹主義的味道,但卻可以回復政治上的權力平衡也可以阻止新的金融寡頭形成。華爾街的主要吸引力是在那裡可以賺到巨量的金錢—對一般人與對政府官員都相同。限制薪籌可以降低金融業的吸引力並且使它更像一般其他產業。
完全的限制薪籌在長期來看是不方便的;而且目前多數的報酬是發放在不受監管的私人對沖基金與私人股權投資公司,所以要降低薪籌並不能簡單成事。解決方案也應該納入監管與稅務方案。長期來看,主要的解決方案應該是更多的透明度與競爭—金融業的收費應該會因此降低。對於那些擔心金融業會出走到其他國家的人,我們可以回答他們:沒關係。
兩條路
待續(5/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